《可再生能源法》已于1月1日起施行。记者1月12日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等有关单位联合召开的《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国家相关部门为其制定的配套法规和技术规范陆续颁布。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机遇。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颁布了{TodayHot}《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与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规。林业生物质能源在可再生能源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的发展。
我国是林业生物质能源大国。有资料显示,我国每年的森林采伐、木材加工等生物质废弃物有1.5亿吨,各种修枝等林业生物质约有1亿吨,树木果实和天然树脂200余万吨,未开发利用的松脂100多万吨,若全部开发作为能源,可以替代约1.3亿吨石油能源。 另外,若能将我国宜林荒山荒地的20%用来种植生物质能源植物,每年产生的生物质可达2亿吨,能生产1亿吨相当于石油的液体燃料。
专家认为,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研发起步很晚,但发展速度很快,已有部分科研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不少科技成果通过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鉴定并申报了国家专利。另有部分相关企业通过国际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拓展国际市场,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林业生物质能源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及其相关配套法规和技术规范陆续颁布,国家将在科技、投资、价格和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以培育一批新能源骨干企业和以企业为主体的林业生物质能源高新技术产业。
据了解,国家林业局已成立了林木生物质能源领导小组,并组织编制全国能源林培育规划。全国多个省(区、市)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