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要求除南昌市以外的设区市城市规划区在今年6月30日前,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应占墙体材料80%以上。经济较发达和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8亩的县(市)城市规划区应当在2008年6月30日前禁用实心黏土砖。其他县(市)城市规划区应当在2009年6月30日前禁用实心黏土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