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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建房有新规 吸引“穿堂风”窗户占墙不能过半

2013-09-302530

    在广东建新房要注意了!为减少夏天冷气“外逃”,即使是允许开窗面积最大的南墙,窗户也不应占墙过半。记者25日了解到,《〈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将于3月15日起实施,并成为广东节能建房的“硬指标”。另据悉,居民在自家屋顶上安装太阳能设备,将不再有“违建”之虞。 

  据初步测算,节能建筑的房子,至少可比普通房屋节约50%以上的能源。广东地处亚热带地区,大多数时间都吹着温和的东南{HotTag}风。如何利用好大自然的“免费降温宝”,《细则》专门为房屋走向提出指点。《细则》要求,居住建筑的立面设计,应有利于自然通风。房屋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尽量避免单朝向,实现南北通透,吸引换气降温的“穿堂风”。 

  《细则》对不同朝向的窗墙提出面积比限制:北向不大于0.45;东、西不大于0.3;南向不超过0.5。对朝晒夕晒厉害的正东、正西和西北、东北方向,提出不适宜设置大面积的玻璃门窗或玻璃幕墙。东、西墙和屋顶还要做适当的隔热处理。《细则》还提出,居住建筑的屋顶和外墙,宜做浅色饰面,不提倡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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