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依照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质检检[2003]217号)有关规定的要求,根据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工作的需要,总局已批准中国检验有限公司和中检集团的18家海外公司为授权的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现将《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印发给你们,对从上述授权的装运前检验机构所在国/地区进口的废物原料,必须查验上述公司签发的相关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证书。
附件: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
二〇〇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