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函(安委办函[2006]26号)

2013-09-300

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电监会: 
    按照国务院召开的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在全国重点行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和电监会的有关安全监管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TodayHot}。 
    二○○六年四月十日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3月至12月在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铁路工程建设、公路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通信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建筑施工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三违”行为为重点,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抓住重点,集中整治,务求实效,促进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制;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实现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等重、特大事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较2005年总体下降3%以上的目标。 
    三、专项整治重点和部门职责分工 
    (一)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由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以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公路工程建设:由交通部负责组织实施以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高速公路长大隧道、高架桥梁为主,重点预防隧道坍塌、突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以及脚手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的专项整治。 
    (三)铁路工程建设:由铁道部负责组织实施,以地质条{HotTag}件复杂地区的长大隧道、高架桥梁为主,重点开展预防坍塌、高处坠落、隧道突水突泥以及瓦斯爆炸等事故的专项整治。 
    (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由水利部负责组织实施,对水利部直属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地方所管辖的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以预防坍塌、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五)通信工程建设:由信息产业部负责组织实施,以检查通信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六)电力工程建设:由电监会负责组织实施,针对水电、火电和核电工程建设,重点开展以预防坍塌(特别是高宽棚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的专项整治。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是: 
    (一)依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健全机构,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二)通过专项整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落实建设工程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指导、督促建设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经理的安全意识,以及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要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活动,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4月上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或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并部署实施。 
    第二阶段:4月中旬-9月份,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建设工程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和地方有关部门,开展自查和整改。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分类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阶段:10月份,组织督查和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和督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并严肃处理。 
    第四阶段:11-12月份,总结评估。各有关部门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研究进一步深化完善的意见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本行业(或部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小组要定期汇总分析、研究解决有关情况和问题,并于每季未将有关情况和年未将专项整治工作评估情况及总结报告抄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且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专项整治工作还应与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企业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力争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整治。在专项整治期间,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工作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并予以通报,责令整改。列入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仍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追究有关行政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沟通,做好宣传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且相互关联。在整治期间,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基础上,对一些共性的、倾向性的问题应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共同研究问题,协调采取措施。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对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 
    二○○六年四月十日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十环网】5月6日,国家财政部印发《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央财政将继续采取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给予奖励。 财建[2011]180号 各省

0评论2011-05-10321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散装水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散装水泥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全国散装水泥的各项工作,现将《2010年全国散装水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

0评论2010-03-23319

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建[2009]3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为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战略部署,加快发展新能源与节

0评论2009-07-09367

财政部关于印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09]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

0评论2009-04-02318

关于印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0评论2008-12-19326

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有关单位:为做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推动绿色建筑工作的开展{TodayHot},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我中心制定了《绿色建筑

0评论2007-11-22290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0评论2007-06-05281

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工业建设领域标准规范工作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国工业建设领

0评论2006-06-22293

关于印发《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 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几年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在我国发展迅速。1996年,家庭居室装饰装

0评论2006-02-15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