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 致密定形耐火制品显气孔率、吸水率、体积密度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准名称(英) Test method for the apparent porosity,water absorption,bulk density and true porosity of dense shaped refractory products 国际代码 UDC 666.76 :531.754 标准号 GB 2997-82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标准局发布 标准发布日期 1982-03-29发布标准实施日期 1983-01-01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真气孔率小于45%的致密定形耐火制品的显气孔率、 吸水率、体积密度。 1 定义 ─────┬───┬────────────────────────┬─── 名 称 │符 号 │ 定 义 │单位 ─────┼───┼────────────────────────┼─── 总体积 │ Vb │多孔体中固体材料、开口气孔及闭口气孔的体积总和 │cm[3] ─────┼───┼────────────────────────┼─── 体积密度 │ Db │多孔体材料的质量与其总体积之比值 │g/cm[3] ─────┼───┼────────────────────────┼─── 真密度 │ Dt │多孔体材料的质量与其真体积之比值 │g/cm[3] ─────┼───┼────────────────────────┼─── 真体积 │ Vt │多孔体中固体材料的体积 │cm[3] ─────┼───┼────────────────────────┼─── 开口气孔 │ - │浸渍时能被液体填充的气孔 │ - ─────┼───┼────────────────────────┼─── 闭口气孔 │ - │浸渍时不能被液体填充的气孔 │ - ─────┼───┼────────────────────────┼─── 显气孔率 │ Pa │多孔体中所有开口气孔的体积与其总体积之比值 │ % ─────┼───┼────────────────────────┼─── 吸水率 │ Wa │多孔体中所有开口气孔所吸收的水的质量与其干燥 │ % │ │材料的质量之比值 │ ─────┼───┼────────────────────────┼─── 闭口气孔率│ Pc │多孔体中所有闭口气孔的体积与其总体积之比值 │ % ─────┼───┼────────────────────────┼─── 真气孔率 │ Pt │显气孔率与闭口气孔率的总和 │ % ─────┴───┴────────────────────────┴─── 2 原理 称量试样的质量,再用液体静力称量法测定其体积,计算显气孔率、吸 水率、体积密度或根据试样的真密度计算真气孔率。 3 设备 a.电热干燥箱; b.工业天平:最大载荷为1000g,分度值为10mg; c.带溢流管的容器(称量试样表观质量用); d.抽真空装置:保证能达到剩余压力小于20mmHg(20Torr); e.干燥器; f.温度计; g.毛巾。 4 试样 4.1 试样数量:按该制品的技术条件规定或由有关方面商定。 4.2 试样尺寸:体积为50 ̄200cm3,其棱长最长不超过80mm。 4.3 试样切到部位:按YB 843-75《耐火制品检验制样规定》进行。 4.4 试样外观应平整,无肉眼可见的裂纹。 5 试验步骤 5.1 称量前应把试样表面附着的灰尘及细碎颗粒刷净。在电热干燥箱中于 110±5℃烘干2h或在允许的更高温度下烘干至恒量。并于干燥中自然冷却 至室温。 称量每个试样的质量,1至0.01g。 注:试样干燥至最后两次称量之差不大于其前一次的0.1%即为恒量。 5.2 试样浸渍:把试样放入容器内,并置于抽真空装置中,抽真空至其剩 余压力小于20mmHg(20Torr),试样在此真空度下保持5min,然后在5min内 缓慢地注入供试样吸收的液体(工业用水或工业纯有机液体),直至试样完 全淹没。再保持抽直空5min,停止抽气,将容器取出在空气中静置30min, 使试样充分饱和。 5.3 饱和试样表观质量测定:将饱和试样迅速移至带溢流管容器的浸液中, 当浸液完全淹没试样后,将试样吊在天平的挂钩上称量,1至0.01g。 注:表观质量(apparent mass)系指饱和试样的质量减去被排除的液体 质量,即相当于饱和试样悬挂在液体中的质量。 5.4 饱和试样质量测定:从浸液中取出试样,用饱和了液体的毛巾,小心地 擦去试样表面多余的液滴(但不能把气孔中的液体吸出)。迅速称量饱和试样 在空气中的质量,1至0.01g。 5.5 浸渍液密度测定:测定在试验温度下所用的浸渍液体的密度,可采用液 体静力称量法、液体比重天平法或液体比重计法(见 GB 5071-85《耐火材料 真密度试验方法》),1至0.001g/cm[3]。 6 结果计算 6.1 显气孔率按下式计算: m3 - m1 Pa(%)=─────── ×100 …………………… (1) m3 - m2 6.2 吸水率按下式计算: m3 - m1 Wa(%)=─────── ×100 …………………… (2) m1 6.3 体积密度按下式计算: m1 .Dl Db(g/cm[3])=───── …………………………… (3) m3 - m2 6.4 真气孔率按下式计算: Dt - Db Pt(%)=────── ×100 ……………………… (4) Dt 6.5 闭口气孔率按下式计算: Pe(%)=Pt - Pa ……………………………………… (5) 式中:m1───── 干燥试样的质量,g; m2───── 饱和试样的表观质量,g; m3───── 饱和试样在空气中的质量,g; Dl───── 试验温度下,浸渍液体的密度,g/cm[3]; Dt───── 试样的真密度,按 GB 5071-85《耐火材料真密度试验 方法》的规定求得。 6.6 显气孔率、吸水率、真气孔率均计算至整数,体积密度计算到小数点后 第二位。所需位数后的数字,按 GB 1.1-81《标准化工作导则 编写标准的 一般规定》附录C数字修约规则进行处理。 6.7 试验误差 6.7.1 同一试验室、同一试验方法、同一块试样的复验误差不允许超过: 显气孔率:0.5%; 吸水率:0.3%; 体积密度:0.02g/cm[3]; 真气孔率:0.5%。 6.7.2 不同试验室、同一块试样的复验误差不允许超过: 显气孔率:1.0%; 吸水率:0.6%; 体积密度:0.04g/cm[3]; 真气孔率:1.0%。 7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 a.委托单位; b.试样名称及编号; c.试验结果的单值及其平均值; d.试验单位; e.试验人员; f.试验日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冶金工业部洛阳耐火材料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祥华、余先彬。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冶金工业部部标准 YB 373-75《显气孔率、吸水率及 体积密度检验方法》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