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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制品常温抗折强度试验方法

2013-09-302390

标准名称 耐火制品常温抗折强度试验方法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准名称(英) Test method for modulus of rupture of refractory products at room temperatures 国际代码 UDC 666.763 .764 :620.177 标准号 GB 3001-82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标准局发布 标准发布日期 1982-03-29发布标准实施日期 1983-01-01实施 附图图1;

标准正文
   1 定义       常温抗折强度:在室温下,规定尺寸的长方体试样在三点弯曲时所能承    受的最大应力。    2 原理       在室温下以一定的加荷速率对试样施加张应力,直至试样断裂。    3 设备    3.1 试验机:可采用附有弯曲装置的各种型式的压力机,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 具有中够折断试样的力。    3.1.2 能以规定的加荷速率对试样均匀加荷,并记录或指示其断裂时的载荷。    3.1.3 测力示值误差在±2%以内。    3.1.4 弯曲装置由彼此相互平行的两个下刀口和一个上刀口组成(如图),上刀    口位于两个下刀口的中间,允许偏离中心±2mm以内。下刀口间的距离、刀口的    曲率半径及允许偏差见4.2.2款试样尺寸表。    3.2 电热干燥箱    3.3 天平:感量为1g。    3.4 卡尺:精度为0.05mm的游标卡尺。    4 试样    4.1 数量       每种制品,每次试验须取6个试样。    4.2 形状尺寸    4.2.1 定形制品的标准试样尺寸为230×114×65mm或230×114×75mm。    4.2.2 不定形材料的试样尺寸或不能制取标准试样的制品的试样尺寸见表。                               试样尺寸表                          mm         ───────┬─────┬──────┬───────┬────┬────                  │宽度和高度│中部横切面两│上、下两面的平│下刀口间│ 刀口的     试样尺寸     │ 允许偏差 │对边的平行度│ 行度允许偏差 │ 的距离 │曲率半径                  │          │  允许偏差  │              │        │    ───────┼─────┼──────┼───────┼────┼────     230×114×65 │          │            │              │ 180±  │15±0.5     230×114×75 │   -     │     -     │      -      │        │    ───────┼─────┼──────┼───────┼────┼────     230×54×65  │          │            │              │ 180±1 │15±0.5     230×54×75  │   -     │     -     │      -      │        │     ───────┼─────┼──────┼───────┼────┼────     160×4O×40  │          │            │              │ 100±1 │ 5±0.5     不定形材料   │   ±2    │    0.2     │      0.5     │        │    ───────┼─────┼──────┼───────┼────┼────     130×25×25  │   ±2    │    0.2     │      0.5     │ 100±1 │ 5±0.5    ───────┴─────┴──────┴───────┴────┴────        4.3 制样    4.3.1 符合4.2.1款规定的制品,以整块制品作为试样。    4.3.2 由制品上切取试样时,应保留一个垂直于成型加压方向的原砖面并标明符号。    4.3.3 使用模型制备不定形材料的试样。    4.3.4 制取试样时应避免试样产生裂纹或水休现象。建议用金刚石锯片切到试样。    4.3.5 须对试样进行预处理时,应由有关方面商定。    5 试验步骤    5.1 试样于110±5℃下干燥至恒量(不宜干燥的试样除外)。       注:试样干燥至最后两次称量之差不大于前一次称量的0.5%即为恒量。    5.2 测量试样中部的宽度和高度,1至0.1mm。    5.3 按试样尺寸表的规定调整弯曲装置。    5.4 按下述规定将试样置于下刀口上,并使上刀口垂直地横跨试样中部:       a.对符合4.2.1款规定的整块制品,以230×114mm的面作压力面;       b.由制品上切取的试样,以制样时标明符号的原砖面作压力面;       c.由模型制备的不定形材料试样,以成型时的侧面作压力面。    5.5 对试样均匀加荷,直至断裂,记录其断裂时的最大载荷。试样的应力增    加速率由6.1条给出的公式计算并规定如下:       a.致密耐火制品:1.5±0.45kgf/(cm[2].s)                       [14.7±4.41N/(cm[2].s)];       b.隔热耐火制品:0.5±0.15kgf/(cm[2].s)                       [4.9±1.47N/(cm[2].s)]。    6 结果计算    6.1 按下式计算抗折强度:                              3      FL                        Rr=──.───┊                             2     bh[2]     式中:Rr────抗折强度,kgf/cm[2](N/cm[2]);          F ────试样断裂时的最大载荷,kgf(N);          L ────下刀口间的距离,cm;          b ────试样中部的宽度,cm;          h ────试样中部的高度,cm。    6.2 抗折强度计算至整数,所取位数后的数字按GB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编写标准的一般规定》附录C数字修约规则进行处理。    7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       a.委托单位;       b.试样名称及编号;       c.试样尺寸;       d.试样预处理条件;       e.抗折强度的单值及其平均值;       f.试验单位;       e.试验人员;       h.试验日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冶金工业部洛阳耐火材料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典礼、余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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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密定形耐火制品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3.3 游标卡尺。 4 试样 4.1 数量 每次至少从3块制品上取3块试样,或由有关方面商定。 4.2 形状尺寸 ①立方体:制品厚度不大于100mm时,按制品厚度取立方体;厚度大于100mm 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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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密耐火浇注料常温抗折强度和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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