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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颁布

2013-09-303550

    这是我国首部环卫规划。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为 24万吨/日,新增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能力为2.1万吨/日,每年新建公厕2~3万座,改造旧厕2.28万座,{TodayHot}到“十一五”末,城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25% 
  我国1个环境卫生规划 ——《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近日正式颁布实施,《规划》对“十一五”期间环卫行业重点工作作出了部署,对行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目标提出了要求。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固定资产总投资为1115亿元,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为24万吨/日,新增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能力为2.1万吨/日,每年新建公厕2~3万座,改造旧厕2.28万座,到“十一五”末,城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25%。《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合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优化配置综合处理技术和设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城市垃圾处理向减量化、资源化发展;完善城镇日常保洁系统,提高城镇日常保洁能力和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城镇环境卫生行业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形成市场机制,加强政府监管,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基本建立我国环境卫生体系。《规划》还把总体目标细化为六个主要目标,并提出了具体数字,如“十一五”期间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低于20万吨/日,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新增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能力2.1万吨/日,处理率达78%;旧厕改造率要达到52%。“十一五”期末,城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25%。直辖市及省会城市二类以上公厕所占比例不低于70%。《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的规划范围重点是661个设市城市,并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地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北地区和西南地区五个区域。 
  由建设部组织编制的这部《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共有六个部分:前言、总则、现状及预测、规划目标、设施建设与管理规划、配套政策。 
  在设施建设与管理规划方面,《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提出: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通过有效管理,尽可能地提高可回收物的利用,实施源头减量。完善固体废物收运体系,按标准建设一批与处理处置设施相配套的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实施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全覆盖。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适度规模、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经济较发达地区可选择先进的处理技术和设备,同时应采用多种技术有机组合,经济欠发达地区所建的处理设施在满足最低环保标准的条件下应尽量因地制宜节省投资,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处理方式。“十一五”期间,作为生活垃圾最终处置方式的卫生填埋处理技术和设施是每个地区所必须具备的保证手段。加快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在加快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同时,规划选择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的城市建设一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示范项目。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体系,所有省、自治区编制完成城乡环境卫生总体规划,地级以上城市完成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50%的县级市完成环境卫生专业规划。通过构筑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的政府行政体系、市场信息运行体系、社会参与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基本建立起城市环境卫生体系。 
  建设部日前为《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抓紧组织编制本地区的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将其纳入城乡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并认真指导和组织落实规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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