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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起乌兹别克斯坦将对进口钢材征收消费税

2013-09-303400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签署命令,自2008年1月1日起对进口部分种类的钢筋和钢材征收消费税。

    乌海关对进口用于钢筋混凝土构件用的条钢(税号ТНВЭД721310,72139110,721420,721499)、铁丝或非合金钢丝(税号7217)及一系列黑色金属产品,如金属网和丝网、栏杆材料(税号731449)征收40%-50%的消费税。

    据乌海关关员宣称,此次税率调整主要是为支持乌国内最大的黑色冶金企业-“乌兹别克冶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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