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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市即将实施《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

2013-09-303690

1月21日下午,湖南娄底市召开《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颁布实施会议。会议要求认真贯彻实施《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大力推广散装水泥,加快节能减排步伐。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熙雍、副市长邓建和出席会议并讲话。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作为我国1个规范散装水泥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即将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条例》标志着娄底市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从此步入依法推进阶段。
  近几年来,在娄底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娄底市散装水泥推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收益良好,近3年,全市散装水泥的供应量持续强健增长,2007年达175万吨,三年累计达427万吨;散装综合配套设施能力明显提升;城市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工作稳步推进,创造综合经济效益7168万元。
  会议强调,散装水泥工作事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娄底的建立,事关“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要进一步充分认识推广应用散装水泥的环保意义,认真组织好《条例》的宣传、贯彻;要切实加强执法队伍执法能力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要大力支持推广散装技术,履行职责,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要进一步深化“推散”的基础工作。
  娄底市散装水泥办主任崔力作了汇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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