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滕州市实验小学2018年09月27日发布滕州市实验小学空调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15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滕州市实验小学空调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滕州市实验小学大同校区因调整办公场所,需要采购空调1台。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采购预算控制价:6000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要求:空调品牌:格力,型号:KFR-50GW/(50556)Ha-3,数量:1台,备注:2匹挂机1台,加长铜管6米,拆除原有3匹柜机1台。 二、投标须知:    1、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厂正品行货。拒绝复新机、贴牌产品,拒绝跨地区窜货机,各种条码必须完整齐全。设备原厂原封不拆包装,享受生产厂家质保服务。   2、中标后当日和采购方联系,3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完毕。整机质保时间为 6年。   3、空调安装时,需要加长铜管6米并拆除原有3匹柜机1台。请投标人在报价前自行联系勘察现场,采购方不在中标价外另行支付拆机、铜管、线材等其他费用。
三、论证意见:
滕州市财政局教科文科、滕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批复同意采购。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09-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滕州市实验小学 地址:滕州市善文西街6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0632-5802030
2.采购代理机构:无 地址:滕州市永昌西路
联系人:滕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5567972
『空调采购.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