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2018年09月27日发布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出入境专用设备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19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出入境专用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出入境专用设备采购,拟采购出入境专用设备一宗,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256300.00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 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八路515号
联系人:李萍 联系方式:0543-2115453
2.采购代理机构:滨州市泰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滨州滨城区黄河八路357
联系人:刘盛超 联系方式:0543-3318760
『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出入境设备采购需求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