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2018年09月27日发布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信息化建设设备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28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对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网络进行核心网络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对网络系统进行安全防护,对办公电脑及服务器进行防病毒系统升级改造。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
联系人:武兴力 联系方式:0632-328604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地址:山东枣庄市中区人民路东首
联系人:孙晓云 联系方式:0632-3117779
『信息化建设 00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