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泰市林业局编制《山东省森林城市验收核查报告》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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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新泰市林业局编制《山东省森林城市验收核查报告》服务项目 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40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新泰市林业局编制《山东省森林城市验收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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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按照山东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山东省森林城市称号批准工作的通知》要求,新泰市创建山东省森林城市工作需提报相应资料,其中,有关资料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核查并出具报告,该项目采购需求为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提供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评定规范的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技术规格: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与本项目有关的物理特性。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交付或实施时间: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电子版报告。 交付或实施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服务标准:按国家、省市及新泰市林业局各项标准和要求执行。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十五日。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高效优质完成本项目服务。 验收标准: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 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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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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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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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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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新泰市林业局 | 地址:新泰市顺河东路360号 |
| 联系人:秦主任 | 联系方式:0538-7252856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城区华能路9新龙科技大厦701室 |
| 联系人:范青洁 | 联系方式:15166487810 |
| 『需求方案(林业局).pdf』 | |
新泰市林业局2018年09月27日发布新泰市林业局编制《山东省森林城市验收核查报告》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