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09月27日发布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智能书法教室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19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智能书法教室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智能书法教室、智慧教室采购 2.预算安排:采购预算825970.00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3.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营业范围包含相应内容); ②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④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器、空调设备、电视设备等须提供通过节能认证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第二十四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并标注所投产品所在清单中位置);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分包情况:智能书法教室采购。 2.采购范围:智能书法教室。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拟采用的采购组织形式:部门集中采购。 5.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拟采用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联系人:梁冲 联系方式:0533-382105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地址:山东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创业火炬广场C座11层
联系人:仇女士 联系方式:0533-2319921、18653383631
『需求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