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09月27日发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临港产业区环境监管中心维保服务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29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临港产业区环境监管中心维保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临港产业区环境监管平台已经运行了五年多的时间,外围硬件设备处于潮湿高盐的海边及整个园区一直在建设发展中,部分设备、线路损坏时有发生,硬件设备品种较复杂,且设备使用年限较长,设备故障出现频繁,软件功能也需要进行必须的检查及系统出现故障后的及时恢复,为保证信息设备的稳定运转,需专业的运维公司对我单位信息设备进行专业保养和维护,最大程度的满足监管平台的正常运行,发挥应有的监管效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网==》
预算金额为贰拾万元每年。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09-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59号
联系人:尹艳峰 联系方式:0546-830099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方式:0546-8096655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临港产业区环境监管中心维保服务采购需求.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