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10月12日发布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博市关于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结果审核(环保专项)购买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35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博市关于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结果审核(环保专项)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淄博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结果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淄化安转函﹝2018﹞31号)文件要求,对我市约295家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结果审核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审核工作重点核查区县和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企业评级报告及《淄博市化工生产企业环境保护评级标准》中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及现场检查的真实情况等内容,同时,填报企业环保复查打分表及复查问题清单表,并对区县环保评级评价结果进行确认。 项目预算:120.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需求报告)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2日起,至2018年10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202号
联系人:闫飞 联系方式:1760533083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鑫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1创业火炬广场D座22楼
联系人:宗艳萍 联系方式:18253381980
『需求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