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鄄城县人民医院信息化硬件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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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鄄城县人民医院要求,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鄄城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就鄄城县人民医院信息化硬件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ZJCCGHW2018-05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为鄄城县人民医院信息化硬件建设,预算金额约72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网==》 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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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鄄城县人民医院信息化硬件建设。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正常运行。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现行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1)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以及代理商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四者缺一不可,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供应商如属于监狱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参与评审投标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参与评审投标价格 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6.服务期限和地点:三年,鄄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 7.服务要求:执行采购要求。 8.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执行采购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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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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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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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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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鄄城县人民医院 | 地址:鄄城孙膑北路26号 |
| 联系人:李方瑞 | 联系方式:0530-2605088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青岛市北区常宁路7-5 |
| 联系人:赵东龙 | 联系方式:13306481336 |
| 『医院信息化硬件需求方案.zip』 | |
鄄城县人民医院2018年09月27日发布鄄城县人民医院信息化硬件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