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沂水县公安局2018年09月27日发布沂水县公安局资金查控系统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17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沂水县公安局资金查控系统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刑事犯罪的总量在逐年减少,尤其是暴力犯罪大幅度下降,但是经济犯罪数量却稳中有升。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网==》
为了迅速提高山东经侦的科技化水平和整体战斗力,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并携手深圳市华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研发了经侦专用侦查设备——资金查控工具箱(ZJ-1000)和资金查控工作台(ZJ-2000),以应对目前经侦没有专用勘察设备的现状。并且于2017年8月下发了鲁公经【2017】662号文件,推广全省经侦部门使用。项目预算93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09-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沂水县公安局 地址:山东省沂水县正阳路17号
联系人:赵玲玲 联系方式:0539-2269258
2.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新泺大街1666齐盛广场1号楼15楼1505
联系人:宋玉凤 联系方式:15753919705
『单一来源申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