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莒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09月27日发布莒县环境保护局国家补助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14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莒县环境保护局国家补助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环保局国家补助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项目预算:191.31万元 。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3、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附件。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环保局国家补助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采购数量: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 3、采购品目代码、名称:B05-园林绿化工程。 4、项目工期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莒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莒州中路201号
联系人:孙凯 联系方式:798262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莒县振兴东路59号
联系人:徐旭光 联系方式:13326335866
『需求方案及工程量清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