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2018年09月27日发布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3.0T磁共振成像系统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24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3.0T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根据业务需要拟采购3.0T磁共振成像系统,预算202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3.0T磁共振成像系统一套,预算202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临床需要。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无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 地址:济南市经五路324#
联系人:季芳 联系方式:68776704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址:山东青岛市南区市南区山东路29
联系人:韩丽 联系方式:0531-82868368
『需求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