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10月16日发布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交通主干道亮化工程PPP项目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35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交通主干道亮化工程PPP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主要涉及二十条兰山区城镇交通主干道的照明亮化,道路和建设。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网==》
主城区通往各镇、兰山经开区,各镇、兰山经开区与邻县接壤,各镇、兰山经开区之间互通的主干道亮化照明的要求,对城区外主干道路灯进行提升改造。预算金额16774.7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6日起,至2018年10月1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临沂市金雀山路57号
联系人:张超 联系方式:0539-8318900
2.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地址:山东临沂兰山聚才路16聚财商务中心409室
联系人:赵国华 联系方式:18315777789
『需求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