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东营市垦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09月27日发布东营市垦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东营市垦利区城镇人口密集区搬迁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摸底工作项目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64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东营市垦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东营市垦利区城镇人口密集区搬迁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摸底工作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营市垦利区城镇人口密集区搬迁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摸底工作项目(项目编号:KLZCC2018-103#),本项目计划费用35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规范:详见附件。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本项目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交付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严格按照本项目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三、论证意见:
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营市垦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永兴路与民丰路交汇处西侧(环保局3楼)
联系人:刘福江 联系方式:256996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城沂州路与黄河路青年公社523室
联系人:万德兴 联系方式:15066075327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