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阳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09月27日发布阳谷县人民检察院阳谷县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18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阳谷县人民检察院阳谷县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阳谷县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设备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来源:十环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阳谷县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设备采购。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材料的,给予政策优惠。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现行标准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无 3、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技术规格:详见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物理特性:详见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4、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30天安装调试完毕。 交付或实施地点: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 5、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项目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30天安装调试完毕。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 6、验收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7、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https://pan.baidu.com/s/1cACTHT80fIPyb43t2aW-SQ 8、采购人:阳谷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 联系人:肖科长 电话:0635-3012161
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未达到论证要求。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阳谷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阳谷县谷山北路
联系人:肖力琛 联系方式:0635-301216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聊城开发区东昌路159
联系人:邵颖 联系方式:06352928831
『需求公示-阳谷县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