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山东省农业厅机关2018年09月27日发布山东省农业厅机关山东省农业云平台建设(一期)项目农业云数据中心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18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山东省农业厅机关山东省农业云平台建设(一期)项目农业云数据中心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农业云数据中心(预算280.8万元)建设包括满足农业应用深度学习计算需求的农业云数据中心,依托云计算技术,按照集约化的理念,实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分级授权、按需分配、综合利用。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农业云数据中心包含数据采集子平台、数据管理子平台和数据应用平台。推动农业资源共享,促进互联互通。建设统一的应用接口支撑引擎系统、智能农业信息资源目录,制订信息获取、维护、存储、加工与应用各类专项业务应用,保障基础资源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和鲜活性,建立涵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环节的智能运算、应用、服务的支撑体系。加强智能农业的大数据采集、监测、共享、分析、预测、预警、决策分析模型的对接应用,实现对农民的“一站式”服务,建设集热线电话、手机短信、涉农网站、广播电视、APP技术等于一体、多功能并举三农信息服务系统。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同意预采购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东省农业厅机关 地址:济南十亩园东街7号
联系人:郑勇 联系方式:67866273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区伯乐路190号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方式:67800509
『山东省农业云平台建设(一期)项目农业云数据中心采购需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