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18年09月28日发布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数字档案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15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数字档案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数字档案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预算:70万元人民币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2018年10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康虹路1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31-8508926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506室
联系人:张新 联系方式:18660125455
『需求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