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山东省运河监狱2018年09月28日发布山东省运河监狱监狱伙房内部修缮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48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山东省运河监狱监狱伙房内部修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监狱伙房内部修缮,40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3.1.1 施工方应具备国家二级以上室内装饰资质; 3.1.2 进场施工人员应具有相关作业资格认证。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3.2甲方要求 3.2.1 由于甲方属特殊单位,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规定; 3.2.2招标前乙方应提供施工地点的整体效果图、设计图、施工图 3.2.3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不得与项目无关人员接触; 3.2.4 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均有乙方负责处理; 3.2.5项目竣工后,乙方须将甲方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恢复原样; 3.2.6 甲方提供的各类技术资料、图纸均属秘密,不得泄露,违者应付相应的法律责任; 3.2.7 施工周期60个工作日。
三、论证意见:
同意修缮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2018年10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东省运河监狱 地址:微山县欢城镇
联系人:曲建明 联系方式:1805371747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高新舜华路750
联系人:杨海霞 联系方式:18954165003
『运河监狱伙房内部修缮工程项目说明书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