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郓城县检验检测中心2018年09月28日发布郓城县检验检测中心计量设备(燃油加油机检定专用装置)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32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郓城县检验检测中心计量设备(燃油加油机检定专用装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省市计量、检定、校准的要求,我县计量、衡器管理工作的要求:重点是民用四表(电表、水表、燃气表、热能表)建立计量检定标准的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网==》
郓城县检验检测中心委托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拟就郓城县检验检测中心计量设备(燃油加油机检定专用装置)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预算价格5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 本项目为郓城县检验检测中心计量设备,具体内容: (一体化移动控制)燃油加油机检定专用装置一套,预算价格55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详见磋商文件。 3.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实施地点:郓城县检验检测中心 4.验收标准:满足采购方要求并验收合格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2018年10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郓城县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郓州大道西段路南
联系人:郭玉松 联系方式:0530-735370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区舜华路2000舜泰广场9#楼901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15806628772
『郓城检测中心采购需求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