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临沭县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09月28日发布临沭县城乡规划管理局顺河西路道路建设工程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33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临沭县城乡规划管理局顺河西路道路建设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临沭县顺河西路道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预算37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的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标的数量为一个包。 2、需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临沭县顺河西路道路建设工程监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其他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4、需要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参数。 物理特性:该类采购项目不存在物理特性。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9日起,至2018年10月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临沭县城乡规划管理局 地址:临沭县政务大厅
联系人:季相飞 联系方式:1526393205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沭县万豪丽景
联系人:王斌 联系方式:13792957013
『顺河西路监理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