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日照市东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09月26日发布日照市东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10处城市公园绿地建设3个城市公园提升改造及3条城市道路绿化提升改造(EPC)监理项目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1421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日照市东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10处城市公园绿地建设3个城市公园提升改造及3条城市道路绿化提升改造(EPC)监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2018年10处城市公园绿地建设3个城市公园提升改造及3条城市道路绿化提升改造(EPC)监理项目,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预算资金43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见附件1; 2.需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规范和标准及地方性法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6日起,至2018年9月2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09-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日照市东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临沂路269号
联系人:张守军 联系方式:0633-338615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地址:山东日照东港区秦楼街道时代名苑综合楼001幢001单元1204
联系人:申盛 联系方式:0633-8136601
『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