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五莲县教育局2018年09月28日发布五莲县教育局2018年资源教室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17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五莲县教育局2018年资源教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五莲县教育局2018年资源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1个包 采购总预算:24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表。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网==》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 ?交付或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施工 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 8.满足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2018年10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五莲县教育局 地址:五莲县城文化路59号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方式:0633-581703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地址:山东日照东港区文登路177
联系人:冯洁 联系方式:0633-3322877
『采购需求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