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莘县河店镇人民政府2018年09月28日发布莘县河店镇人民政府莘县河店镇小城镇提升工程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17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莘县河店镇人民政府莘县河店镇小城镇提升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了提升河店镇生态环保,改善整体的生活质量。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网==》
预算78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2.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9日起,至2018年10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莘县河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莘县河店镇驻地
联系人:王振兴 联系方式:0635-752630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聊城开发区东昌路159
联系人:赵广朋 联系方式:16606356162
『河店镇小城镇提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