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局2018年09月26日发布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局机关办公楼冷暖设备改造项目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33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局机关办公楼冷暖设备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办公楼冷暖设备的维修改造等。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网==》
2、预算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技术标准:按照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质量要求合格以上。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无。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无。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期:20天,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达到国家相关及建筑行业要求合格标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6日起,至2018年9月2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09-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局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38-856677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擂鼓石大东段(泰安市海蓝种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杰 联系方式:17753897991
『需求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