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昌邑市体育局2018年09月27日发布昌邑市体育局农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49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昌邑市体育局农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积极响应山东省、潍坊市体育局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2018年行政村健身器材覆盖率达到100%,昌邑市体育局经市政府批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项目,预算资金为39.43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 农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双位漫步机、太极推揉器、腿部按摩器、上肢牵引器、高低杠、双杠、肋木架等十几种健身器材,共计408件。 2.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招标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3.需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5.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供货完毕,并达到验收条件。 6.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服务期限:严格执行采购文件相关规定。 服务效率:严格执行采购文件相关规定。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09-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昌邑市体育局 地址:昌邑市文化中心B区4楼
联系人:邱玉财 联系方式:7195833
2.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天勤健行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潍坊昌邑新兴街东首北侧117
联系人:夏寿泰 联系方式:13906361476
『体育局需求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