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09月26日发布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创业小宅人才公寓家具、家电供货及安装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25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创业小宅人才公寓家具、家电供货及安装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次采购为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创业小宅人才公寓家具、家电供货及安装。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投标人须对各包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柒佰陆拾壹万壹仟叁佰壹拾肆元整(¥7,611,314.00元),其中,包一家具预算为人民币肆佰伍拾壹万壹仟零壹拾肆元整(¥4,511,014.00),包二家电预算为人民币叁佰壹拾万零叁佰元整(¥3,100,300.00)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6日起,至2018年9月2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09-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联系人:刁峥峰 联系方式:0535-689993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元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烟台市开发区淮河路2
联系人:汪倩 联系方式:0535-3975829
『需求论证.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