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泰山区财政局2018年09月27日发布泰山区财政局泰山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项目需求公示
2018-10-17  浏览:21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泰山区财政局泰山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情况已落实。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网==》
预算控制价为34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泰山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项目,数量一套。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的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采购内容。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并投入系统试运行。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二年质保期。 ⑴供应商提供系统终验后两年的免费质保,质保内容主要包括改正性维护,即在软件使用过程中识别和纠正软件错误,改正软件性能缺陷;适应性开发服务,即当软件外部环境或数据环境发生变化,修改软件以适应变化。质保期内中标人必须在工作日内在现场派驻至少1名技术人员,必须是公司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上,提供社保证明。质保期内按招标方指定的方式提供5×8小时支持维护服务,当系统出现紧急故障时,须保证1小时之内响应、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 ⑵必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山区财政局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道庵路555号
联系人:宫小琳 联系方式:0538-851208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虎山东路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姜杰 联系方式:18953895077
『需求方案 最新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