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2018年10月25日发布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菏泽市开发区牡丹广场(大剧院、演武楼)、火车站广场亮化工程需求公示
2018-10-25  浏览:34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菏泽市开发区牡丹广场(大剧院、演武楼)、火车站广场亮化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根据发展需求,现需要菏泽市开发区牡丹广场(大剧院、演武楼)、火车站广场亮化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为柒佰万元整 ,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采购内容:菏泽市开发区牡丹广场(大剧院、演武楼)、火车站广场亮化工程 2. 需实现的功能 或者目标 :保障采购设备的正 常有序使用 。 3.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4. 需满足的质量 、安全、技术规格。 5.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财库【 2014 】 68 号、财库 【 2017 】 141 号 、财库 [ 2011] 181 号、节 能 环保政策等 。 6. 项目交付 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5日起,至2018年10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668号
联系人:许雪艳 联系方式:0530-532988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63恒大帝景9号楼1-1408
联系人:贾永红 联系方式:18653153616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