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东营职业学院本级2018-10-29发布东营职业学院本级东营职业学院校园信息化工程项目监理需求公示
2018-10-30  浏览:12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东营职业学院本级东营职业学院校园信息化工程项目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营职业学院校园信息化项目系东营市2018智慧东营建设项目,列入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东营职业学院智能校园硬件建设、办公平台、教学平台、校情平台等软件建设及综合服务。其中硬件建设周期为6个月,软件建设周期为18个月。本项目预算资金为:8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9日起,至2018年11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营职业学院本级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546-806066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大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东城南一路280梅园大厦4楼
联系人:延玉娟 联系方式:15666890279
『监理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需求)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