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10-30发布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商河县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及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需求公示
2018-10-30  浏览:15
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商河县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及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商河县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及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 2.项目背景:因商河县化工产业园区建设需要,根据《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及化工园消防站建设标准,商河经济开发区需要配备特勤消防站,进行灭火救援业务。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3、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我单位根据需要,经前期调研及论证,拟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4.预算安排:计划总投资2500.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1971.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30平方米,其中包括地上四层消防站执勤楼;地上二层,局部一层应急物资储备库;地上六层训练塔;地下一层,地上一层消防水池及泵房;大门。 2.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 商河县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建设完成后,能进一步完善商河县消防基础设施,增强商河县消防力量,维护社会安定,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群众及社会单位的财产安全,提高基层防范火灾的能力,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对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 技术规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物理特性:/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以采购合同中约定工期为准。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期限: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效率: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30日起,至2018年11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商河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0531-8233699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区府前大街67万达国际大厦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方式:15263867099
『施工采购需求.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