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商河县孙集镇人民政府2018-11-01发布商河县孙集镇人民政府商河县孙集镇郭家村通村路硬化工程需求公示
2018-11-02  浏览:11
商河县孙集镇人民政府商河县孙集镇郭家村通村路硬化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商河县孙集镇郭家村通村路硬化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执行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材料的,给予政策优惠。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商河县孙集镇郭家村通村路硬化工程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执行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材料的,给予政策优惠。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规定及其他标准强制性条文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物理特性:/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效率:详见招标文件。 六、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级地方标准规范、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文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商河县孙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商河县振兴街
联系人:姜雪 联系方式:0531-8478002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天辰大街3893号楼512室
联系人:赵聪娜、王艳菲 联系方式:0531-86515930、15969678485
『商河县孙集需求公示201811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