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公示
平原县消防大队2018-11-21发布平原县消防大队平原县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工程需求公示
2018-11-22  浏览:16
平原县消防大队平原县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平原县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位于平原县北一环以北,化工园路以西,包括执勤楼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室外地坪至主要屋面板的板顶)为:16.8米,建筑面积5097.68平方米;院墙为实砌砖墙360米;大门及门垛。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11016809.24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1月2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平原县消防大队 地址:平原县千佛塔北路
联系人:李建龙 联系方式:05348102183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城区三八路冠达时代商务楼317室
联系人:赵香芝 联系方式:18905349885
『需求方案、清单及论证意见.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