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环境保护局日前对该县一家水泥公司不开启立窑除尘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查,梅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于去年12月13日对该县某水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立窑正在生产,但立窑除尘设施(限期治理时新安装的除尘设施)闲置,且未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粉尘由限期治理前的原有烟囱直接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污染。
环保主管部门对实施“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准备得如何了?
早在今年3月8日数字水泥网发表视点文章“环保主管部门工作绩效试金石”,文章提到,现有生产线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2004版《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得如何,是环保主管部门工作绩效的试金
0评论2006-06-29359
立窑水泥厂防尘技术规程
1.1 为防止立窑水泥厂生产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污染和人体危害,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水泥工业发 展,特制订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立窑水泥厂。 1.3 立窑水泥厂车间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应符合TJ 36
0评论2006-05-24348